放心,从承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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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公司动态
  • 2016 - 09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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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码头装卸费  TNT国际快递  按照C组(分列于两类术语中的CPT,CIP,CIF)术语,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目的地。表面上是卖方自负运输费用,但实际上该费用是由买方负担,因为卖方早已把这部分费用包含在最初的货物价格中。运输成本有时包括货物在港口内的装卸和移动费用,或者集装箱码头设施费用,页且承运人或者码头的运营方也可能向接受货物的买方收取这些费用。在这些情况下,买方就要注意避免为一次服务付两次费(一次包含在货物价格中付给卖方,一次单独付给承运人或码头的运营方)。(Incoterms 2010)在相关术语的A6/B6条款中对这种费用的分配做出了详细规定,以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十)术语的使用解释  TNT国际快递   (Incoterms 2000))中,买卖双方义务一一对应,A条款下反映的是卖方的义务,相应地,B条款下反映的是买方的义务。但是由于一些短语的使用贯穿整个文件,( Incoterms2010)在其正文中对以下被列出来的词语不再做解释,而以下列注解为准。‘    (1)承运人:就《Incoterms 2010》而言,承运人是指签署运输合同的一方。    (2)出口清关:遵照各种规定办理出口手续,并支付各种税费。TNT国际快递   (3)交货:这个概念在贸易法律和惯例中有着多重含义,但是《Incoterms 2010)中用其来表示货物缺损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点。
  • 2016 - 09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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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税清关期间被多次买卖,由于连环贸易中货物由第一个卖方运输,作为中间环节的卖方就无须装运货物,而是通过“获得”所装运货物而履行其义务。因此,(Incoterms 2010》对此连环贸易模式下卖方的交付义务做了细分,也弥补了以前版本中在此问题上未能反映的不足。(六)电子通信  包税清关Incotcrms早期版本已经规定了一些单据可以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EDI)替代。不过现在《Incoterms 2010)赋予电子通信方式完全等同的效力,即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或者在使用地是惯例即可。((Incotcrms 2010》这一规定有利于新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七)保险    ( Incoterms 2010》是自协会保险条款修改以来的第一个Incoterms版本,这个最新版本在修改内容中充分考虑了这些保险条款的变动。( Incoterms 2010》在涉及运输和保险合同的条款中罗列了有关保险责任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原本规定在比较泛化的标题“其他义务”下A10/B10款中。在这方面,为了阐明当事人的义务,对涉及保险的内容做出了修改并进行了细化。(八)有关安全的核准书及其要求的信息  包税清关如今买卖双方对货物转移过程中安全问题的关注度很高,因而要求检定货物不会因除其自身属性外的原因而造成对生命财产的威胁。因此,在各种术语的A2/B“和今10/B10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安全核准或为此提供帮助的义务。
  • 2016 - 09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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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舷”规则的变化 全球进口   ( Incoterms 2000》针对传统的适用于水上运输的主要贸易术语如FOB,CFR和CIF均强调卖方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风险。(Incoterms 2010》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 全球进口   以“船舷”来划分买卖双方的风险承担长期存在争议,在修订《Incoterms 2000》时就已存在,但当时还是保留了“船舷”的规定。而实际上“船舷”只是各买卖双方活动领域之间的假想界限,长期以来不能反映各国港口的惯常做法,具体操作时的风险界限应遵循码头公司在进行装船时的习惯做法,而最实际的问题则是码头公司需要确定谁将负责它们的服务费用。此次修订最终删除了“船舷”的规定,强调在FOB,CFR和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而不再规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五)连环贸易的补充    新版本在使用指南中对FAS, FOB, CFR, CIF, CPT, CIP几种适用水上运输的术语全球进口 首次提及“连环贸易”(string sales)。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
  • 2016 - 09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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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清关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    在《Incoterms 2010》中,每种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的义务虽然仍列出10个项目,但与《Incoterms 2000》不同之处在于,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比较明显,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 进口清关并可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在EXW项下,卖方协助买方办理出口清关以及在DDP项下买方协助卖方办理进口报关等,也包括为另一方清关及获得必要单据所涉及的费用。在第二项中也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清关手续。这主要是考虑到美国"9 " 11”事件后对安全措施的加强。为与此配合,进出口商在某些情形下必须提前提供有关货物接受安全扫描和检验的相关信息 进口清关。
  • 2016 - 09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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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际空运增加T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是指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terminal”可以是任何地点,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航空货运站等。DAP(delivered at place)是指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两者的主要差异是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1.    (2)删除了DAF, DES和DDU三个术语而由DAP替代,删除了DEQ术语而由DAT术语替代,原D组术语中仅保留了DDP(delivered duty paid). DAP术语和那些被替代的术语一国际空运样,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即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适用于DAF, DES以及DDU以前被使用的各种情形。    (3)原,E组、F.组、国际空运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 2016 - 09 - 07
    浏览次数: 86
    《国际物流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新变化(一)术语分类的调整    《通则2000》将贸易术语根据开头字母划分为E,F,C和D组,共13种,按照卖方对买方的责任大小依次排列。EXW以及FCA术语均是通过完成交货而尽可能早地把风险转移给买方,相反地,D组术语通过完成交货或者尽可能晚地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虽然《通则2010》使用了完全不同的分类方式,但《通则2000)的分类规则仍有意义。例如,当事人选择《通则2010))中11种贸易术语时,可参考《通则2000》的分类认清不同术语的负担程度。  《国际物流通则2010》则将术语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和适合水运的。这是此次修订中的重大变化,新分类不如《通则2000))的排列简明和容易把握,而其目的在于提醒使用者不要将仅适用于水运的术语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第一类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合运输)的术语,包括EXW, FCA, CPT,CIP,DAT,DAP和DDP七种。第二类是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的术语,包括FAS,FOB,CFR,CIF四种。此类术语下卖方交货点和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均是港口,因此这类术语的特点是“非海运不可”。国际物流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具体调整为:
  • 2016 - 09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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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快递政府签发的其他出口证件”的规定完全不同。因此在与美洲国家的商人约定贸易术语时必须确认是按照哪种惯例来解释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可以在FOB术语于后加上“vessel”字样并说明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并承担费用(The seller shall undertake the risks andbear the expenses themselves to apply for the export licenses and other documents issuedby the export government needed for the export),也可以在合同中加人“此术语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国际商会修订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准”(The TradeTerm used here is subject to Iincoterms 2000 revis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Commerce),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引起贸易纠纷。(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of Trade Terms)  国际快递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是由跨国公司、各国商业团体所构成的国际组织,长期致力于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的制定与解释工作。由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英文缩写为Incoterms),是目前国际贸易中使用范围最广、影响力最大的贸易术语惯例。在1936年提出首个贸易术语国际惯例((Incoterms 1930)之后,为了国际贸易的发展,集装箱与国际多式联运等新型运输方式的出现,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的逐步应用,国际商会分别于1953年、1967...
  • 2016 - 09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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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美专线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Trade Defi门ition 1941)  、这是由美国国内的9家商业团体与贸易协会共同商讨制定的有关美洲国家贸易的贸易惯例规则。在1919年的《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基础上,美国商业团体在1941年加以修订,称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该项规则解释了6种贸易术语,分别为:Ex Point of Origin(原产地交货);FOB(运输工具上交货);FAS(运输工具旁交货);,C&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加运费);Ex 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欧美专线  其中关于FOB术语的解释,与国际商会Incoterms中关于FOB的解释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如果在与美洲国家的贸易伙伴进行货物贸易时,要特别注意FOB术语所引用的国际贸易惯例。((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将FOB (free on board)中的"board”理解为各种运输工具的“板”而非仅限于船的甲板,因此这里的FOB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而不限于水运,而且交货地点非常灵活,也不限于装运港船上交货。另外,该修订本还规定“卖方根据买方的请求,在买方负担费用的前提下,协助买方取得为出口所需要的出口国证件”,这与Incoterms中FOB`‘卖方应自负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政欧美专线
  • 2016 - 09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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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亿国际 物的价格构成,这就是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可以简化买卖双方磋商的内容,缩短磋商的时间,有利于促进交易的达成;同时,贸易术语还有助于买卖双方核算交易货物的价格与成本;此外,如果买卖双方在贸易过程中出现争端,也可以引用合同中定明的贸易术语来解决问题。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兴亿国际 随着世界各国之间贸易规模的逐步扩大,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由于世界各国之间在法律制度、贸易政策、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不同国家对贸易术语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运用,从而引发了许多不必要的贸易纠纷。为了避免世界各国在贸易术语的理解和运用上出现的分歧,一些国际组织和商业团体分别就某些贸易术语做出了统一的解释与规定,其中影响力较大的主要有以下三个贸易术语惯例。(一)((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兴亿国际  为了统一有关成本、保险加运费(CIF)这一贸易术语的规定和解释,国际法协会于1928年制定了《1928年华沙规则》,在此基础上又于1932年加以修订,形成了《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该规则对于CIF的性质以及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以及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等方面做出了详尽的解释,也为后来国际商会制定国际贸易惯例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
  • 2016 - 09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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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dex国际物流 顺差方为了取得现汇或自己真正需要的产品,可以采取以下两种转手贸易的方式。1.简单的转手贸易    顺差方直接将记账贸易下购进的货物运到国际市场上转售以换取国际货币,从而增加流动性。2.复杂的转手贸易    顺差方将记账贸易中结算盈余的部分或全部金额,转让给第三方(一般是发达国家的企业)以换取自己需要的商品(通常是机械设备),第三方既可利用这笔顺差从逆差国进口货物供自己消费,也可将用此顺差换取的货物运到国际市场上转誉,以取得硬通货偿还给顺差方。顺差方为了尽快得到急需的商品或硬通货,往往低价转让自己的顺差,或高价购fedex国际物流买第三方的商品,所以采用这种贸易方式的发展中国家通常会因此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不过,在实践中,获得顺差或购买权的第三方在相应的逆差国采购时,往往也只能得到该国拟向外推销并很难换取自由外汇的商品。这样,第三方要取得资金回流,往往还要将这些商品运往其他发展中国家,继续转售,直到能够在国际市场上换取自由外汇为止。第三节国际贸易术语一、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和作用    由于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处于不同国家和地区,货物自卖方所在地运至买方所在地,通常需要经过长距离运愉,可能进行多次转运、装卸和储存,期间还需要办理运翰、保险、报关报检等繁杂手续以及支付相应的运费、保险费以及各种税费等,买卖双方不可能就这些贸易环节逐一进行磋商。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运用简短的概念或英fedex国际物流文缩写来确定买卖双方在货物贸易过程中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方式,并标明货
外表情况的说明外,航空货运单上关于货物的数量、体积和其他情况的说明不能构成不利于承运人的证据。虽然《海牙议定书》明确规定不限制填发可以流通的航空货运单,但目前使用的航空货运单在右上端都普遍印有“not辰如tiable" (不可转让)字样,其目的是仅将航空货运单作为货物航空运输的凭证,并限制签发可以转让的航空货运单。因此,航空货运单与可以转让的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不同。目前,任何IATA成员都不允许印制可以转让的航货运代理空货运单,货运单上的“not negotiable"(不可转让)字样不可以被删去或篡改。  。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所使用的最重要的货运文件,其作用归纳如下。      (1)航空货运单是发货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享人共同签署后方能生效。与海运提单不同,航空货运单不仅证明航空运输合同的存在,4且航空货运单本身就是发货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货运代理缔结的货物运输合同,并在货物y达目的地交付给货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后失效.    (2)航空货运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收到货物的证明,即货物收据。在发货声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就会将航空货运单中的“发货人联’、交给发货人,作为已经接收货物的证明。在承运...
发布时间: 2016 - 1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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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分运单  国际快递航空分运单(house air waybill, HAWB)又称“小运单”,是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货运单。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从各个托运人那里收到的各小批量货物集中办理托运。代理公司为方便工作,就另发给委托人自己签发的分运单,即航空分运单。.:,    航空主运单是航空运输公司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合同双方为集中托运人和航空运输公司。而航空分运单是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与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合同双方分别为货主和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货主与航空运输公司没有直接的契约关系。在起运地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将货物交付航空运输公司,在目的地再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其代理从航空运输公司处提取货物,然后转交给收货人。航空分运单具有与航空主运单相同的法律效力,只是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承担货物的全程运输责任。(四)航空货运单的填开责任  国际快递根据《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的有关规定,航空货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因此托运人对航空货运单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应负责任。如果航空货运单所填的内容不正确、不完整,致使承运人或其他人遭受损失,托运人要承担责任。不论航空货运单是托运人填开的,还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为填开的,托运人都应承担责任。航空货运单需由托运人...
发布时间: 2016 - 1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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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单(一).航空货运单的概念  包税清关航空货物运单即航空货运单,是由托运人或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的运输合同。航空货运单由承运人定制,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要按照承运人的要求进行填制。航空货运单既可用于单一种类的货物运输,也可用于不同种类货物的集合运输;既可用于单程货物运输,也可用于联程货物运输。(二)航空货运单的构成    目前国际上使用的航空货运单少的有9联,多的有14联。我国国际航空货运单一般由3联正本拓联副本和3联额外副本共12联组成。  包税清关正本单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副本单证仅是为了运输使用方便。航空货运单的3份正本中第一份注明“交承运人”,由托运人签字、盖章;第二份注明“交货人”,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签字、盖章;第三份由承运人在接受货物后签字、盖章,交给托运人,作为托运货物及货物预付运费时运费的收据,同时也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运输文件。(三)航空货运单的种类1航空公司货运单和中性货运单    这是根据是否印有承运人标志来划分的。航空公司货运单是指印有出票航空公司(issuing carrier)标志(航徽、代码等)的航空货运单。中性货运单(neutral air waybill仑是指无承运人任何标志、...
发布时间: 2016 - 1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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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国际货运代理货物的品名及数量(包括尺寸或体积)(natured and quantity of goods (Incl.dimensions or volume) )。本栏填列货物的品名和数量(包括尺寸或体积)。若一票货物包括多种物品时,托运人应分别申报货物的品名,填写品名时不能使用“样品”、“部件”等这类比较笼统的名称。货物中的每一项均须分开填写,并尽量填写详细,如“9筒35毫米的曝光动画胶片”、“新闻短片(美国制)”等,本栏所填写内容应与出口报关发票、进出口许可证上列明的货物相符。危险品应填写适用的准确名称及标贴的级别。    (17)托运人签字(signature of shipper)。托运人必须在本栏内签字。  (18)国际货运代理日期(date)。本栏填列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交货的日期。(三)托运书的审核    在接受托运人委托后、单证操作前,由货运代理公司的指定人员会对托运书进行审核,或称之为合同评审。审核的主要内容有价格和航班日期等。目前,航空公司大部分采取自由销售方式。每家航空公司、每条航线、每个航班,甚至每个目的港均有优惠运价,这种运价会因货源、淡旺季经常调整,而且各航空公司之间的优惠运价也不尽相同,有时候更换航班,运价也随之更换。  国际货运代理货运单上显示...
发布时间: 2016 - 10 - 19
浏览次数:64
供海关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国际货物通常要受到目的站海关的检查,海关根据此栏所填数额征税。L:去    (8)保险金额(insurance amount requested)。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未开展国际航空运输代保险业务,本栏可空着不填。  (9)国际空运处理事项(handling information)填列附加的处理要求。例如,另请通知(alsonotify),除填收货人姓名外,如托运人还希望在货物到达的同时通知他人,应另填写通知人的全名和地址;外包装上的标记;操作要求,如易碎、向上等。    (10)货运单所附文件(documentation to accompany air waybill),填列随附在货运单上运往目的地的文件,应填上所附文件的名称。例如,托运人所托运的动物证明书(shipper's 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  (11)国际空运件数和包装方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填列该批货物的总件数,并注明其包装方法。例如包裹(package)、盒(case)、板条箱(crate)、袋(bag)、卷(roll)等.如货物没有包装时,就注明为...
发布时间: 2016 - 1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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