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根据有关运输法律,装卸港口一经列名指定,就构成承运人的一项承诺,船舶必须驶往列名港口卸货,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英美法中的“合同受阻”事件(frustration)所以,虽然邻近条款中使用了、r”这一词句,表面上看承运人可以选择在邻近港口卸货,但实际上承运人首先应当选择在列名港口卸货.只有当列名港口发生阻碍事件(hindrance)使船舶无法安全进人列名港口,承运人才有权选择到合理的邻近港口卸货。 国际快递对于什么情况才构成“阻碍事件”没有严格的界限,应根据合理原则确定。判断时应考虑延误的时间长短、花费的费用多少、邻近港口的距离等因素。从英国的判例看,严重的阻碍事件已构成“合同受阻”的,如战争、持续的罢工等,未构成“合同受阻”的一些严重事件也允许承运人选择邻近港口。例如,短期的阻碍,如几天的航道堵塞、半个月的等候大潮都不算是严重阻碍事件,港口拥挤造成的较长时间等待更属于商业风险,但江河里的港口遇到枯水期需等候儿个月船舶才有足够水深进港,便是严重阻碍事件(但不一定构成合同受阻),允许承运人选择邻近港口卸货。因此,承运人在依赖邻近条款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避免滥用权利。提单的背面条款 1)背面条款概述 国际快递班轮提单的背面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货方(merchants)的权利与义务、责任期间、责任限制、责任免除、法律适用、法律管辖和特殊货物运输等内容,是班轮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班轮提单背面条款的订立与租船合同相比有其特殊性。按照法律基本原则,合同条款是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意见一致的具体体现。但班轮提单条款却是由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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