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从承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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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公司动态
  • 2016 - 09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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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物流 开证行资信审核。为了保证安全收汇,对开证行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情况、开证行的资信以及经营作风等必须进行审核,对资信不佳的银行,应酌情采取适当的措施。Ok    ③对信用证的性质和开证行付款责任的审核。来证不应标明“可撤销”字样,同时在证内载有开证行保证付款的字句。对有些国家的来证,虽然注明有“不可撤销”字样,但在证内对开证行付款责任方面加列“限制性”条款或“保留”条件的条款,受益人必须特别注意,必要时应要求对方进行修改。,    (2)进出口公司审核的重点包括:    ①对信用证本身说明的审核。包括信用证金额应与合同金额相一致。如果合同订进口物流有溢短装条款,信用证金额也应包括溢短装部分的金额.信用证金额中单价与总值要填写正确。来证所采用的货币应与合同推定相一致。    ②对信用证有关货物记载的审核。有关商品货名、规格、数量、包装、单价等硕内容必须和合同规定相符,特别注意有无另外的特殊条件。另外,还应注意对装运期、装卸港口、运输方式、可否分批装运船等内容的审核.;    ③对单据的审核。包括商业发票、提单、保险单等。对于来证要求提供的单据种类和份数及填制方法等,要进行仔细审核,如发现有不正常规定,应慎重对待。    ④对信用证有关时间说明的审核。装运期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如果国外来证晚,进口物流无法按期装运,应及时电请国外买方延展装运期限。同时信用证有效期一般应与装运期有一定的合理间隔。关于信用证的到期地点,通常要求规定在我国境内到期。
  • 2016 - 09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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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税清关第二步:催证、审证和改证    当信用证为支付方式时,出口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落实信用证是出口合同履行中不可缺少的步骤,必须做好对信用证的掌握、管理和使用,其中包括催证、审证和改证三项工作。1.催证    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按时开来信用证是买方的一项义务,也是卖方履约的先决条件与安全结汇的保证。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遇到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悄况下,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有必要在适当时催促买方依约办理开证。2.审证    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信用证的内容理应与合同的条款相一致。但在实际业务中,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与合同条款不符.因此.银行与受益人均应认真审核信包税清关用证。其中,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及索汇路线等方面的问题;出口公司则依据合同和《UCP600 ),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条款是否一致.以确定是否接受和需要做哪些修改。4:、、  包税清关  (1)银行审核的重点包括:    ①从政策上审核。来证各项内容应该符合我国的政治与经济方针政策,不得有歧N性内容,否则应根据具体不同情况向有关方面交涉。
  • 2016 - 09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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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是任何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专利权或商标权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因此凭买方样品交易或采用定牌中性包装的合同中,更应引起重视。    (3)卖方对交付的货物必须拥有所有权,如寄售的货物及船方对货物有留置权的,卖进口清关方均不拥有所有权。出口企业在备货的同时,还必须及时办理报验。2.报检    凡属条约、国家法津或合同规定必须经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出人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24条规定: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验。报验时.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必要的单证。若是凭样成交的,则报验时应向商检机构提供经进口清关签封的成交小样,即“封样”。报检日期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日期填写。报检内容不得涂改。    货物经检验合格,商检机构即发给检验证书。出口单位务必在检骏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出运货物。商品检验证书的有效期,一般货物为2个月;鲜果、鲜蛋类为两三个星期;进口清关植物检疫为3个星期。如果超过规定的有效期,在装运前应向商检部门申请展期,并由商检部门进行复验,合格后换证才能出口。
  • 2016 - 09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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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空运当信用证为支付方式时,出口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落实信用证是出口合同履行中不可缺少的步骤,必须做好对信用证的掌握、管理和使用,其中包括催证、审证和改证三项工作。1.催证    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按时开来信用证是买方的一项义务,也是卖方履约的先决条件国际空运与安全结汇的保证。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遇到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悄况下,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有必要在适当时催促买方依约办理开证。2.审证    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信用证的内容理应与合同的条款相一致。但在实际业务中,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与合同条款不符.因此.银行与受益人均应认真审核信用证。其中,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及索汇路线等方面的问题;出口公司则依据合同和《UCP600 ),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条款是否一致.以确定是否接受和需要做哪些修改。4:、、    (1)银行审核的重点包括:    ①从政策上审核。来证各项内容应该符合我国的政治与经济方针政策,不得有歧N国际空运性内容,否则应根据具体不同情况向有关方面交涉。
  • 2016 - 09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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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快递 (2)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是任何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专利权或商标权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因此凭买方样品交易或采用定牌中性包装的合同中,更应引起重视。    (3)卖方对交付的货物必须拥有所有权,如寄售的货物及船方对货物有留置权的,卖方均不拥有所有权。出口企业在备货的同时,还必须及时办理报验。2.报检    凡属条约、国家法津或合同规定必须经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出人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24条规定: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验。报验时.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必要的单证。若是凭样成交的,则报验时应向商检机构提供经国际快递签封的成交小样,即“封样”。报检日期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日期填写。报检内容不得涂改。    货物经检验合格,商检机构即发给检验证书。出口单位务必在检骏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出运货物。商品检验证书的有效期,一般货物为2个月;鲜果、鲜蛋类为两三个星期;植物检疫为3个星期。如果超过规定的有效期,在装运前应向商检部门申请展期,并由商国际快递检部门进行复验,合格后换证才能出口。(二)第二步:催证、审证和改证
  • 2016 - 09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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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物流出口合同履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旦成立,买卖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法国民法典》也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于订约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买卖双方的义务、卖方和买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重合同,守信用”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违反合同,不但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导致经济上的损失,同时还会损害企业自身和国家的信誉.‘S国际物流    出口合同履行程序比较复杂,涉及的环节也比较多,概括起来可分为货(备货、报验),证(催证、审证、改证),运(租船订舱与保险),款(制单结汇)四个基本环节。(一)第一步:备货与报检1.备货    备货是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签订收购合同,向生产加工及仓储部门下达工作联系单,要求有关部门按联系单的要求,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加工整理、刷唛等工作。在备货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国际物流    (1)按合同及信用证规定的货物品名、规格、质量、数量、包装、唆头及交货时间,履行
  • 2016 - 09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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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并且属于承保范围内的。    2)进口索赔的注意事项兴亿国际  在进口业务中,办理对外索赔时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索赔证据。对外提出索赔需要提供证据,首先应制备索赔清单,随附商检局签发的检验证书、发票、装箱单、提单副本。其次,对不同的索赔对象还要另附有关证件。向卖方索赔时,应在索赔证件中提出确切根据和理由,如系FOB或CFR合同,须随附保险单一份;向轮船公司索赔时,须另附由船长及港务局理货员签证的理货报告及船长签证的短缺或残损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须另附保险公司与买方的联合检验报告等。    (2)关于索赔金额。索赔金额,除受损商品的价值外,有关的费用也可提出。如商品检验费、装卸费、银行手续费、舱租、利息等,都可包括在索赔金额内二    (3)关于索赔期限.对外索赔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限内提出,过期无效。如果商检工作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可向对方要求延长索赔期限.    (4)关于卖方的理赔责任。进口货物发生了损失,除属于轮船公司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外,如属卖方必须直接承担的责任,应直接向卖方要求贻偿,防止卖方制造借口.向兴亿国际 其他方面推卸理赔责任.      目前,进口索赔的工作,多数情况下有船方和保险公司责任的由外运公司代办;属于卖方责任的由进出口公司直接办理。为了做好索赔工作,要求进出口公司、外运公司、订货部门、商检局等各有关单位密切协作,要做到检验结果正确,证据属实,理由充实,赔偿兴亿国际 责任明确,并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力争把货物所受到的损失如数取得补偿
  • 2016 - 09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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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法定检验外,港务部门在卸货时要核对货物,如发现短缺,应及时填制“短卸报告”德国到香港交由船方确认。卸货时如发现货物残损,应及时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出证。除此之外,收、用货人应对照合同检验商品,如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的规定不符,也应及时向所在地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出证,作为对外索赔的依据。    在进口企业委托外运公司办理报关提货手续的情况下,外运公司提货后,将货物转交德国到香港给进口企业或委托订货单位。如进口企业或委托订货单位不在卸货地区,则委托外运公司将货物转运给进口企业或委托订货单位。关于进口关税和运往内地的运费,在进口代理的情况下‘由外运公司向外贸公司结算后,外贸公司再向委托订货单位结算。2.进口索赔事宜    进口商常因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而需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    1)进口索赔的对象根据造成损失原因的不同,进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三个方面:    (1)向卖方索赔。如原装数量不足;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包装不良致使货物受损;未按期交货或拒不交货等。    (2)向船务公司索赔。如原装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提单是清洁提单,而货物有残德国到香港缺情况,且属于船方过失所致;货物所受的损失,根据租船合约有关条款应由船方负责等.    (3)向保险公司索赔。如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运输中其他事故的发生致使货物受损,并且属于承保险别范围以内的,凡轮船公司不予赔偿或金额不足抵补损失的部
  • 2016 - 09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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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数量、装运港、目的港等项内容通知保险公司,即作为已办妥保险手续.(三)第三步:审单和付款国际物流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国外受益人在装运交付货物后,即将汇票和各项单据交付行议付,议付行议付后,将汇票及单据寄交开证行或其他指定的付款银行。银行收到国外寄来的汇票和单据后,即对照信用证的规定对其进行审核,银行审单后,一般将单据交进口企业复核。如单‘证一致,则银行须对外付款。如单、证不一致,银行可以拒收单据,并向国外受益人提出异议,但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于不符点,如进口企业同意接受,可指示开证行对外付款,也可与国外受益人协商处理不符点的办法。银行对外付款后,进口企国际物流业应持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用人民币按人民币市场汇价向银行购汇,付款赎单。(四)第四步:接货和报关1.接货与报关    进口货物到货后,由进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如外贸运输公司)填具“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并应交验海关所要求的单证,如提单、商业发票等。如属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则应提交进口许可证。如属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还须提交商品检验证书。海关在查验货物及单证,并在进口企业或其代理人缴纳关税后,在货运单据上盖章放行。收国际物流货人或其代理人凭此货运单据提货。
  • 2016 - 09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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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物流第二步:办理运输和保险1.办理运输    在FOB或FCA价格条件下的进口合同,租船订舱应由我方负责。目前,我国进口货物的租船订舱工作统一委托给外运公司办理。如合同规定,卖方在交货前一定时期内应将预计装货日期通知我方。我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外运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国际物流续。在办妥租船汀舱手续后,我方应按规定的期限通知对方船名及船期,以便对方备货装船。同时,我方还应随时了解和掌握卖方备货和装前的准备工作情况,注意催促对方按时装运。对数量大的物资进口,如果有必要也可请我驻外机构就地了解,督促对方.    卖方在国外装船后,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用电报通知我方以便我方办理保险和接货等各项手续。2.办理保险    在FOB,FCA,CFR,CPT的条件下,由进口企业负责办理保险。对于同保险公司签订有“海运进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的进口企业和外贸运输企业,接到外商的装运通知后,只需按要求填制进口货物“装货通知”并送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即自动按预约保险国际物流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承保。没有与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的企业,在收到国外装船通知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进口货物的运输保险手续,将船名、提单号、开船日期、商品
国际快递 在该条款下,如果承运人对箱内货物有所怀疑或发现积载不正常时,有启封检查的权利而不必征得托运人同意。但在操作中,对货主自装的集装箱启封检查时一般应征求货主同意,并由货主支付费用。    4)海关启封检查条款    《国际集装箱海关公约》规定,海关有权对集装箱货物开箱检查。因此集装箱提单一般都规定:如海关当局因检查箱内货物对集装箱启封检查并重新加封,由此而造成或引起的任何货物灭失、损坏及其他后果,承运人概不负责。在实际操作中承运人对这种情况应做详细记录并保留证据以免除责任。!  国际快递5)发货人对货物内容正确性责任条款「、    集装箱提单中记载的货物内容,或由发货人填写,或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托运文件(装箱单等)填写。提单一般规定承运人接收货物即可视为发货人已向承运人保证其在集装箱提单中提供的货物内容(种类、标志、件数、重量、数量等)准确无误。如属于危险货物,还应说明其危险性。如因发货人提供内容不准确或不正当造成货损或其他损害,发货人应对承运人负责,这种责任即使已发生提单转让也不例外。    6)承运人运价说明    由于篇幅限制,集装箱提单上无法将有关集装箱运输的术语、交接方...
发布时间: 2016 - 12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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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 4.托运人责任条款    1)发货人装箱、计数条款(或称不知条款)    在整箱交接情况下,承运人接收的是外表状况良好、铅封完整的集装箱,对箱内所装货物数量、标志等只能根据装箱单得知,即使对其有适当理由怀疑也无适当方法进行检验。为了兼顾提单的流通性和保护承运人的目的,集装箱提单中在如实记载箱内货物详情的同时,背面条款中又保留了发货人装箱、计数条款(或不知条款).其内容一般为:如本公司承运的集装箱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装箱并加封的,则本提单正面所列内容(有关货物的重量、尺码、件数、标志、数量等)本公司均不知悉。该条款的法律效力与传统提单中不知条款的效力是不同的。:;一抓若,_‘   国际物流2)铅封完整交货条款    该条款是指承运人在集装箱外表状况良好、铅封完整的情况下收货、交货,就可认为承运人已完成货物运输并解除其所有责任。该条款与发货人装箱、计数或不知条款是有一定联系的,也是限于整箱交接。    3)货物检查权条款”    该条款是指承运人有权但没有义务在掌管货物期间的任何时候,将集装箱开箱检验、核对,如发现货物全部或部分不适于运输,承运人有权对该货物放弃运输或由托运人支付附加费用后...
发布时间: 2016 - 12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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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2.舱面(甲板)货选择权条款..    根据传统海上运输法规,只有在根据航海习惯或事先征得货主同意的条件下,承运人才可将货物装在甲板上运输,并应在提单上加注“装载甲板”字样,否则承运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并因此丧失法律、合同规定的承运人的一切抗辩理由、责任限制和免责权。但是,在集装箱运输中,由于船舶结构的特殊性及经济性等要求,有相当一部分集装箱要装载在甲板上运输(全集装箱船满载时约有30%货箱装载在甲板上),而各集装箱在船舶上装载的具体位置,一般国际快递是根据船舶配载、积载的需要和货物装卸先后次序等确定的。运输经营人在签发提单时无法确定哪些箱会装在舱内或甲板上,因此集装箱提单中规定了舱面货选择权条款。尽管各公司提单中表述方式不同,但该条款包含的基本内容是相同的,即承运人有权将集装箱货物装载在甲板上运输,而无须征得货方同意和通知货方。集装箱装载在甲板上视为装载在舱内。3.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各公司的集装箱提单赔偿责任限制条款明确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有包括海运(内河)及不包括海运(内河)两种限额。由于各个公司的限额是根据不同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规制定的,其额度存在着差别。对集装箱、托盘或类似的装运工具或包装损失的赔偿做如下规定:如提单中EA载明工具箱内的货物件数或单位数,则按载明的件数或单位数赔...
发布时间: 2016 - 12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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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L,UPS,FedEx,TNT集装箱提单的正面条款中与传统提单的主要区别在于确认条款,即表明承运人是在箱子外表状况良好、铅封号码完整状态下接收、交付货物,并说明该提单是收货待运提单。(二)集装箱提单与海运提单背面条款的区别集装箱提单与海运提单背面条款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方面。污I.承运人的责任期限  DHL,UPS,FedEx,TNT由于目前集装箱运输存在“港至港”运输和“门至门”运输两种方式,多数集装箱提单的承运人责任条款中规定了两种责任期限。    在“港至港”运输形式下,规定承运人责任从在装运港接收货物时起,到目的港交货时,或按照当地法律、条例交给有关当局时止。    在“门至门”运输形式下,集装箱运输承运人接货、交货的地点在货主仓库、内陆场站或码头堆场。这与传统海上运输货物交接有很大差别,《海牙规则》对普通提单规定的承运人责任期限已不再适用。这时,承运人负责安排海运前的内陆运输和海运后的内陆运输,其责任期限也延伸为DHL,UPS,FedEx,TNT从接收货物开始到交付货物时止。
发布时间: 2016 - 12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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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7_)理货人员应根据交接方式在承运人指定的场站和船边理箱,并在有关单证上加批注,提供理货报告和理箱单。    (8)托运人的货运代理人、船舶代理人应正确、完整地填写和核对场站收据的各项内容,一般要求用打字机填写。、集装箱提单集装箱提单的概念   国际快递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是集装箱运输下的主要运输单证。适用于集装箱运输的提单有两类:一类是“港一港”的海运提单,另一类是“内陆一内陆”的多式联运提单。这两类提单的法律效力和作用与传统提单基本相同。为了适应集装箱运输的需要,其正面内容除传统海运提单内容外,还增加了收货地点、交货地点、交接方式、集装箱号、封志号等内容。由于集装箱货物的交接一般都不在船边,集装箱提单一般是待装船提单。为了与信用证要求(已装船提单)一致,集装箱提单一般增加装船记录栏,以便必要时加上“已装船”批注使之转化为已装船提单。   国际快递集装箱提单填制时,应注意在箱数或件数栏内,既要填写集装箱数,又要填写箱内所装货物件数。否则发生灭失、损坏时只能以箱作为一个理赔单位。:集装箱提单签发的地点与集装箱运输中货物交接的地点是一致的。一般是托运人在上述地点与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或其委托的堆场、货运站的业务人员交接货物后,用场站收据向运输经营人换取提单。各集装箱运输...
发布时间: 2016 - 12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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