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从承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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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公司动态
  • 2016 - 10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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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避免电子提单中对提单合同条款数据传送的烦琐,该规则规定,在电子提单数据传送过程中,可以规定特定的运输合同条款,并将这些条款视为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不必对这些条款进行传送,但这种特定的运输合同条款必须是合同双方都知道、理解和接受的。2.传统提单法律的适用  国际快递因为《海牙规则》等传统提单法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中没有包括电子提单,所以,电子提单是否应当接受上述法律的调整是一个新的问题。该规则明确规定,传统的提单法律适用于电子提单,从而解决了电子提单的法律适用问题。:3.货物权利  国际快递提单项下的货物权利主要包括对承运人的货物请求权利、指定或变更收货人权利、向承运人下达交货指示的权利以及向承运人索赔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来自传统提单的物权凭证属性。就物权凭证功能而言,电子提单与传统提单一样,具有传统提单的流通功能。4.电子提单的书面形式  国际快递传统提单具有书面形式,作为运输合同,它可以满足法律上对运输合同的书面要求。但电子提单的传递是通过电子网络的数据传递,是否能满足法律的一般要求呢?对此,该规则规定,承运人、托运人及其他有关方,应将计算机储存的,并可在计算机屏幕上用人类
  • 2016 - 10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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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税清关 (5)托运人根据信用证到银行议付结汇后,发送电信通知承运人,货物的支配权即转至银行,承运人便销毁与托运人的通信密码,并向银行确认和提供给银行一个新的密码。    (6)收货人向银行支付货款后,取得对货物的支配权。银行向承运人发送电信,通知货物支配权已转移至收货人,承运人随即销毁与银行的通信密码。 包税清关.(7)承运人向收货人发送电信,确认控制着货物,并将货物的说明、船舶的情况等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加以确认。,·*‘:    (8)承运人向目的港代理人发送电信,说明货物和船舶情况以及收货人的名称,令其在货物到达之前电信通知收货人到货情况。、之.,\  包税清关(9)收货人根据到货通知’电信,凭其身份证明,到承运人的代理人处获取提货·单提货。(三)《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    鉴于电子提单是新生事物,为规范使用,国际海事委员会于1990年6月在巴黎举行第34届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同《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一样,该规则是一个民间规则,没有强制力,需经运输合同双方协议适用才有效力。该规则试图解决以下主要问题。运输合同条款的确定
  • 2016 - 10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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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电子提单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电子通信技术,传输速度很快,可以有效地解决提单比船舶晚到目的港的问题。电子提单以密码进行传输,能有效地防止航运单证欺诈。但是,电子提单是个新生事物,目前尚未普及使用    (二)电子提单的流转程序  进口清关电子提单的流转是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EDI)实现的.电子提单的流转首先需将承运人、承运人的代理人、托运人、收货人和银行等与提单流转各有关方面的电子计算机连成网络。电子计算机将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数字、文字、条款等,按特定的规则转换为电信(electronic message),通过电子通信设备,从一台计算机传送至另一台计算机.电子提单的具体流转程序是:-.李    (”托运人通过订舱电信向承运人订舱。    (2)承运人如同意接受订舱,向托运人发送电信确认运输合同条款。  (3)进口清关托运人按照承运人要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向托运人发送收货电信,其内容包括托运人名称、货物说明、货物外表状况、收货时间与地点、船名、航次、装卸港口,以及此后与托运人进行通信的密码。托运人一经确认,对货物具有支配权。  (4)进口清关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发送电信通知托运人,并按托运人提供的电子通信地址抄送银行。”
  • 2016 - 10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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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效力,只有在合同双方协议采用时才适用。    该规则主要在下面三个方面做了统一规定。  (1)货运代理传统提单法律的适用0尽管《海牙规则》和《海牙一维斯比规则》的规定只适用于提单或类似物权凭证所包括的运输合同,该统一规则强制规定,《海牙规则》和《海牙一维斯比规则》或有关国内法适用于海运单.龟  (2)货运代理收货人主张货物的权利。在《海牙规则》下,由于提单是物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以向承运人主张货物,并在货物灭失或损坏时向承运人要求赔偿。但是,海运单自始至终不在收货人手中,收货人凭什么向承运人主张权利?对此,“统一规则”强制规定,托运人不仅为其自身利益,同时作为收货人的代理人同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因此,收货人也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因而有权向承运人主张权利。    (3)托运人(指实际托运人,即卖方)对货物的控制权。在海运单下,只有托运人才有权就货物的交付向承运人发出指令。因此,托运人可以在运输途中或在目的港交货之前,变更收货人。三、货运代理电子提单(一)电子提单的概念    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是指通过电子传送的有关海洋货物运输合同的数据(data)。与传统提单不同,电子提单不再是纸质运输单据,而是一系列按特定规则组成的电子数据,这些数据由电子计算机及网络进行传送。
  • 2016 - 10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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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运单的正面注有“不可流通”字样,记载托运人和收货人或通知方的名称和地址,船名,装卸港口,货物标志、品种、数量和包装、运费及其他费用,以及海运单的签发时间、地点和签发人等事项。.  国际货运代理海运单的背面一般都订有货方的定义、承运人责任与义务、责任期间和免责事项、货物的装卸与交付、运费及其他费用、留置权、共同海损、新杰森条款、双方互有责任碰撞条款、首要条款、法律适用和仲裁条款等。(四)海运单的流转程序  国际货运代理同提单一样,海运单也是在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货物装船后,应托运人要求由承运人或船长或船长授权的代理人代表承运人签发的。在凭信用证结算时,托运人在议付时需将海运单交给银行。尽运人或其在装货港的代理人通过电子通信手段,将海运单的内容传送给目的港承运人的代理人。船舶抵达目的港时,承运人目的港的代理人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凭到货通知和身份证明到目的港的承运人代理人处领取提货单,在码头仓库或船边提货。(五)有关海运单的统一规则  国际货运代理由于海运单与提单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和其他相关法律在用于海运单时会产生一系列法律问题。1990年6月在巴黎举行的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一致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 (CMI Uniform Rules for SeaWa神ills),试图解决和统一海运单的相关法律问题。该规则是一个民间规则,不具有法
  • 2016 - 10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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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收货人的不可流通的运输单证。  国际快递海运单是为了适应海洋运输的快速发展而产生的。‘海运实践中,由于船舶速度较快、装卸效率提高,尤其是航程较短.时,常常出现船舶到达目的港时收货人尚未收到提单,因而无法换取提货单提货的现象。即使承运人同意凭保函提货,收货人也要为此支付高额的担保金和利息,承运人也常常面临凭收货人保函放货后,出现正本提单持有人请求货物,因而承担错误交货的责任。此外,海运诈骗者常利用提单的流转过程作案。海运单正是为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二)海运单的属性  国际快递海运单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证明的属性,这一点与传统提单相同,不同的是,润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属性。因此,收货人提取货物时一般无须出具海运单,只提供身份证明即可。非法得到海运单也不能凭以提取货物,因此没有遗失或被盗使货主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海运单也不具有流通性,这使得运输途中的货物不能转卖。所以,海运单适用于货主无途中转卖货物意图的情形。海运单的格式与内容  国际快递因为除不具有物权凭证属性外,海运单的其他属性与传统提单是一样的,所以,海运单在形式上与传统提单也大致相同,有正面记载事项和背面条款。
  • 2016 - 10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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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斯比规则》  国际空运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运输形式的发展,《海牙规则》的某些规定越发显得适应不了形势的需要。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强烈要求下,国际海事委员会决定对《海牙规则》进行修改。1968年2月23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有53个国家参加的第12届海洋法外交会议上,通过了《修订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简称《布鲁塞尔议定书》。因国际海事委员会1963年在瑞典的哥特兰岛区首府维斯比城讨论并签署该议定书草案,故此议定书又称为《维斯比规则》,经该议定书修订后的《海牙规则》称为《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国际空运 对于《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实行的承运人部分过错原则,很多发展中国家和代表货主利益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等表示不满,要求建立船货双方平等分担海洋货物运输风险制度。为此,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组织制定了《1978年联合国海洋货物运输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Carriage of Goods bysea ),并于1978年3月6日在德国汉堡召开的联合国海洋货物运输会议上通过,故该公约也被称为《汉堡规则》。二、海运单(一)海运单的概念国际空运海运单(sea way bill, SWB)又称运单(way bill),是证明国际海洋货物运输合同和货
  • 2016 - 10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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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外,提单背面还规定有战争条款、罢工条款、冰冻条款等。(四)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国际货代由于海运提单的利益相关方经常属于不同国籍,提单的签发地和目的港也经常分处于不同国家,一旦发生有关提单的争议,就会产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因此,涉及海运提单的有关各方都努力寻求统一的国际法规和公约。目前已经生效并对提单做出规定的主要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三项国际公约。1.《海牙规则》  国际货代为统一限制承运人滥用权利的立法,国际法协会所属的海洋法委员会于1921年5月在荷兰首都海牙召开会议,制定提单规则,并于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有26个国家代表出席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Bill of Lading),简称《海牙规则》。《海牙规则》于1931年6月2日起生效,现参加国有80多个。英国在1924年将其转化为国内法,即《1924年海洋货物运输法》(Carriage ofgoods by Sea Act, COGSA),美国没有加人该公约,其相关立法是《哈特法》和《1936年海洋货物运输法》。我国也没有加人该公约,但在《海商法》中国际货代部分地采纳了该公约的有关规定。
  • 2016 - 10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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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品、违禁品  国际物流本条款要求托运人在托运危险品时应向承运人如实声明,并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在货物外包装上做好标记,出具商品检验证书及运输说明等。如果托运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承运人在发现存在危险时,有权卸下或抛弃货物;如果托运违禁品,托运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1”共同海损及新杰森条款  国际物流  此条款规定了共同海损理算规则及理算地。新杰森条款规定了在由承运人航行疏忽造成的共同海损事故中,承运人不仅可以免责,而且可以要求其他受益方参加共同海损分摊;承运人其他船舶参与救助的,可以像第三人一样获得救助报酬。新杰森条款是专门针对美国法律而订立的,只有美国法律不允许船东在存在航行疏忽情况下要求分摊共同海损。    12)留置权条款二。    该条款规定了在托运人、收货人未付清运费、滞期费、亏舱费及共同海损分摊时,承运人有权留置并处理货物,变卖所得不足时,仍有权索贻差额部分。    13)甲板货  国际物流 由于《海牙规则》不适用于甲板货,故提单中专门订立此条款,规定承运人对甲板货物灭失及损坏免责,但此条规定并不免除承运人对甲板货的妥善照料职责。方‘14)互有责任碰撞条款1_该条款规定,在发生两船互有责任碰撞时,如果他船在赔偿了本船货主后向本船索赔此项赔偿,本船货主应将此项赔偿转还本船。
  • 2016 - 10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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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清关  4)承运人的责任与豁免    这些条款基本上是按照首要条款中规定的国内法或国际公约制定的。    5)承运人责任期间    对于杂货运输,实行“钩至钩”责任制度,即承运人责任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货物卸下船时止。对于集装箱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从收到货物时起到交出货物时止。    6)包装和标志   进口清关 此条款主要规定托运人应妥善包装货物,正确、清晰标识货物的义务。    7)自由转运、换船、转船条款    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有必要,承运人可任意用自己的船舶、他人的船舶,或经铁路及其他运输工具,将货物直接或间接运往目的港‘转船、驳运、卸岸、仓储、重装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但风险由托运人承担,承运人只对自己完成的那部分运输承担责任。该条款表面上赋予承运人很大的自由,但如果承运人依据该条款行事,违反了与托运人的事先约定,或者违反了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的规定,此条款亦当视为无效。    8)托运人误述条款  :此条款是约束托运人的,要求其对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尺码申报要准确,否则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由托运人承担。份夕;介    9)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  进口清关该条款通常将承运人的单位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额度之内,超过部分免除赔偿责任,但如果规定的赔偿责任限制低于法律强制规定的,当属无效。
英国专线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水渍险一般适用于不易损坏或不受生锈影响使用的货物,如五金电料、旧汽车、机械、机床、散装金属原料等。    基本险案例:}.某兮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共2000箱,已投保水渍险.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凭“已装船清洁提单”英国专线提货时发现下列情况:(1)200箱被海水浸泡过;(2)50箱被雨水淋湿;(3)10箱包装完好,但箱内货物短少;(4)5箱欠交。上述损失属何方责任?    分析:    (1)由保险公司负责。这是由于自然火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属于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按照CIF条款,买方应联系卖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L    (2)由船方负责。因为这是船方保管货物不善造成的,需要买方与船方进行沟通。    (3)由卖方负责。因为箱内货物短少,而包装完好,这说明货物短少是由于原装箱时少装,卖方理应负责。    (4)由船公司负责。因为船公司签发了已装船清洁提单,很明显货物短少是船公司英国专线
发布时间: 2017 - 04 - 06
浏览次数:106
德国专线不是等待完成共同海损理算。而对共同海损牺牲要求分摊的权利,应在保险人进行赔付由被保险人转向保险人享有。救助费用的赔付以海上财产安全获救为前提条件,共同海损的赔付以获救船舶货物应安全抵达目的地为前提条件。因此并非所有的救助费用可以作为共同海损费用而要求各受益方分摊。    德国专线(8)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的,保险人负责赔偿货主应偿还船方的费用。  平安险一般适用于低价值、粗糙、无包装的大宗货物,如木材、矿砂、废钢材等的海洋运输。水渍险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A/WPA)在我国海运保险业沿甫已久,原意是“负责单独海损”。从字面理解水渍险可能对其承保内容产生误解,事实上水渍险不仅仅是对货物遭受的水渍负赔偿责任,也不仅仅对单独海损负责赔偿。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德国专线
发布时间: 2017 - 04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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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专线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损失的各种措施而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但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承保货物的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法国专线(6)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特别费用”也称“续运费用”,如果海洋运输中途中止,需要换船续运货物至目的地所发生的费用,应视作施救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共同海损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两部分,PICC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没有明确规定保险人应对货物的共同海损牺牲先予赔偿,但在保险实务中,保险人仍然对货物的共同海损牺牲先予赔付,而不是等待完成共同海损理算。而对共同海损牺牲要求分摊的权利,应在保险人进行赔付法国专线
发布时间: 2017 - 04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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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专线(一)基本险险别    纂本险是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必选险种,包括一般货物险和特别货物险两类。一般货物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特别货物险分为散装桐油险和冷藏货物险两种。在基本险的基础上,投保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附加险投保,但没有基本险的保险合同无效。下面重点介绍基本险中的平安险、日本专线水渍险和一切险。1.平安险   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 P. A.)这一名称在我国保险行业中沿用甚久,其英文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国际保险界将单独海损解释为部分损失,因此,原来的平安险保障范围只赔偿全部损失。但在长期保险实践的过程中,人们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原来只赔全损的限制,保险人对于特定意外事故,如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导致的单独海损也予以承保。PICC平安险承保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日本专线
发布时间: 2017 - 04 - 05
浏览次数:891
台湾专线 在我国的国际物流实务中,一般都采用中国保险条款(CIC)。但也可应对方的要求,使用国际上通用的伦敦保险协会条款(ICC)或对方国家的条款。据统计,目前ICC在全世界内约有三分之二的国家使用。因此,本节除了介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外,也对英国伦敦保险协会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进行介绍。  台湾专线  一、中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我国目前使用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于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条款主要包括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限、被保险人的义务和索赔期限5项内容。台湾专线
发布时间: 2017 - 04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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