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清关 4)承运人的责任与豁免 这些条款基本上是按照首要条款中规定的国内法或国际公约制定的。 5)承运人责任期间 对于杂货运输,实行“钩至钩”责任制度,即承运人责任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货物卸下船时止。对于集装箱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从收到货物时起到交出货物时止。 6)包装和标志 进口清关 此条款主要规定托运人应妥善包装货物,正确、清晰标识货物的义务。 7)自由转运、换船、转船条款 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有必要,承运人可任意用自己的船舶、他人的船舶,或经铁路及其他运输工具,将货物直接或间接运往目的港‘转船、驳运、卸岸、仓储、重装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但风险由托运人承担,承运人只对自己完成的那部分运输承担责任。该条款表面上赋予承运人很大的自由,但如果承运人依据该条款行事,违反了与托运人的事先约定,或者违反了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的规定,此条款亦当视为无效。 8)托运人误述条款 :此条款是约束托运人的,要求其对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尺码申报要准确,否则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由托运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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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税清关关于管辖权,有关提单的法律中没有规定,需要根据民法或合同法的规定来解释。基本的解释原则是:提单中有规定的,以提单规定为准;提单中无规定的,按承运人主营业地法、装卸港口地法、发货人主营业地法来考虑,视哪一因素具有“更密切联系”。为更稳定管辖权,提单中一般都明确规定法院管辖权及法律适用,如英国船公司的提单一般都规定英国法院管辖,中远集运公司的提单规定中国法院管辖,而国际性格式提单,如CONGENBILL则规定承运人主要营运地法院管辖。 由于国际航运中存在着期租、方便旗、船舶管理公司等复杂问题,即使提单中规定了由承运人主要营业地法律及法院管辖”,仍有争议之处。例如,马士基船公司是世界上著名的大船公司,主要营业地在丹麦,期租了一条船,包税清关由船长授权签发提单,提单中有一条光船租船条款,表示马士基只是代理人,而承运人是原船东。该船东又是一个圣文森特公司,由中国香港公司管理,哪国的法院对其有管辖权呢?处理这类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要找出与案件“更具有密切联系”的营业地,即实际处理船舶日常业务地,以该地法律为准,并由当地法院管辖。 3)首要条款 包税清关 指合同中指明学某一国际公约或国内法制约的条款。提单中的首要条款一般都规定本提单合并进《海牙规则》、《海牙一维斯比规则》、《美国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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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人单方面拟制,印制成格式提单合同,然后“强迫”货方接受。 兴亿国际数百年来,提单条款一直是由班轮公司制定的,这种方式从未有过根本改变,提单作为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中重要单证的地位也从未因此而发生根本改变0提单合同条款制定的单边性被广大货方所接受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班轮承运人面对众多货主这一特性决定了班轮提单条款制定的单边性。第二,提单条款需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和国家有关法律都规定了承运人的基本义务,提单如果存在免除或降低承运人基本义务的条款会被视为无效。第三,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承运人在制定提单条款时,不得不考虑提单条款的公正性和可接受性。第四,提单条款具有公开性,可视为托运人知道其内容。从长期角度看,货方在托运货物前都可轻易地取得提单样本,尽管托运人没有参与提单条款的制定,但对其内容是了解的,如果托运人认为某些条款不能接受,理论上讲可以要求承运人修改,或拒绝与其达成运输合同。因此,从总体上说,提单条款制定兴亿国际的单边性并不一定破坏提单合同的公正性。2)管辖权条款 管辖权在诉讼法中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和审理案件的权限。国际货物运输同其他国际商务活动一样,在解决争议时法律适用上常常发生冲突,这是因为各国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一项租约免责条款在英国法律下被视为有效,在兴亿国际荷兰法律下就可能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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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根据有关运输法律,装卸港口一经列名指定,就构成承运人的一项承诺,船舶必须驶往列名港口卸货,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英美法中的“合同受阻”事件(frustration)所以,虽然邻近条款中使用了、r”这一词句,表面上看承运人可以选择在邻近港口卸货,但实际上承运人首先应当选择在列名港口卸货.只有当列名港口发生阻碍事件(hindrance)使船舶无法安全进人列名港口,承运人才有权选择到合理的邻近港口卸货。 国际快递对于什么情况才构成“阻碍事件”没有严格的界限,应根据合理原则确定。判断时应考虑延误的时间长短、花费的费用多少、邻近港口的距离等因素。从英国的判例看,严重的阻碍事件已构成“合同受阻”的,如战争、持续的罢工等,未构成“合同受阻”的一些严重事件也允许承运人选择邻近港口。例如,短期的阻碍,如几天的航道堵塞、半个月的等候大潮都不算是严重阻碍事件,港口拥挤造成的较长时间等待更属于商业风险,但江河里的港口遇到枯水期需等候儿个月船舶才有足够水深进港,便是严重阻碍事件(但不一定构成合同受阻),允许承运人选择邻近港口卸货。因此,承运人在依赖邻近条款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避免滥用权利。提单的背面条款 1)背面条款概述 国际快递班轮提单的背面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货方(merchants)的权利与义务、责任期间、责任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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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留给船长,以备在目的港核对;一份留在托运人手中,作为交付货物的证据;一份寄给收货人,用以向船长提取货物.签发多份提单也可以解决在提单的处理、邮寄过程中丢失,收货人无法提货的问题。国际物流提单除正本外,还附有若干副本,目的是为有关方面提供货运信息。正本提单正面注有“original(原件)”或“negotiable(可转让)”字样,背面印有提单条款;副本提单正面记载与正本相同但载有“副本”字样,背面为空白。如今的正本提单除注明签发份数外,因转让时一般都要求提供全套正本提单,船长也就不再保留。为防止提单转让中一物多卖,提单中都规定“为证明以上各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签署各份内容和日期一样的正本提单,其中一国际物流份如果已完成提货手续,其余各份均告失效。”或类似文句。 (5)更正与换发。当托运人取得提单后发现填制的内容有误、提单遗失或需要中途改变卸货港时,可以要求更正或换发提单.在核对情况真实并收回原提单后,承运人可予以更正或换发。承运人应将提单更正或换发情况通知船长。提单已经转让的,不得更正或换发。另外,当实际托运人没有获得货款的支付时,有权变更提单的记名收货人、被背书人。10)邻近条款 国际物流 提单正面一般都印有“运至指定卸货港或者邻近港口以使货船能安全到达并始终保持漂浮”这类条款,一般称其为“邻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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